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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升旗仪式工作方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9-30 11:02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学校决定在2019年10月1日早上隆重举行升旗仪式。为做好升国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早上7:30。

    二、地点:湖光校区海洋广场、海滨校区共青广场。

    三、参加人员

    湖光校区:曹俊明、彭权群、林晓敏,除宣传部、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友办、审计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深圳研究院、省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海发中心、珍珠研究所及全体教辅机构外等单位部门正副职领导,湖光校区各二级学院正副职领导、正高职称教师、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2500人)。

    海滨校区:刘东超、高秀梅,宣传部、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友办、审计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深圳研究院、省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海发中心、珍珠研究所及全体教辅机构等单位正副职领导,海运学院与海洋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四、议程安排

    湖光校区:

    主持人:学校党委副书记 彭权群

    发言人:学校党委书记 曹俊明

    仪式流程: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学生代表发言;学校领导讲话;合唱《我和我的祖国》。

    海滨校区:

    主持人: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高秀梅

    发言人:党委常委、副校长、宣传部部长刘东超

    仪式流程: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学生代表发言;学校领导讲话;合唱《我和我的祖国》。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党委办、校长办(责任人:林晓敏)

    1.通知学校领导;

    2.准备校领导的主持稿、讲话稿;

    3.协调各单位(部门)。

    (二)宣传部(责任人:欧卫军)

    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校园新闻网、报省教育厅等);

    2.在湖光校区海洋广场、海滨校区共青团广场悬挂横幅,营造氛围。

    (三)校团委(责任人:郑一鸣)

    1.指导国旗队升旗;

    2.调试现场音响设备;

    3.划分现场区域、负责发放现场小红旗和大红旗;

    4.遴选发言的学生代表并审核发言稿;

    5.负责各学院学生代表的分配。

    (四)教育信息中心(责任人:张光亚)

    负责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五)后勤集团(责任人:龙俊)

    1.负责提前做好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升旗区域附近整洁;

    2.负责做好车辆的安排。

    (六)校医院(责任人:田国庆)

    安排医护人员到现场提供应急救护医疗保障服务。

    (七)学院

    1.通知参加升旗的学院教师(含正高职称教师);

    2.组织参加升旗的院学生代表。

    3.做好师生防低血糖提醒工作。

    其中,海滨校区的升旗活动由海洋工程学院牵头、海运学院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八)车辆安排

    1、2辆大巴车6:30分别从海滨校区、霞山校区发车接参加湖光校区升旗仪式的领导、老师、辅导员前往湖光校区海洋广场;升旗仪式结束后,继续观看国庆庆祝大会、大阅兵等电视直播,直播结束后从多功能厅门口乘车经艺术学院候车亭,原车返回海滨校区、霞山校区。

    2、1辆中巴车7:00从霞山校区发车接参加海滨校区升旗仪式的领导、老师到海滨校区,观看电视直播结束后原车返回。

    3、自驾车的领导、老师请按照活动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其他用车视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升旗活动作为强化师生政治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员工应着装整齐,党员须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姿态端正,听从指挥,不得在场内吃东西、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参加升旗的师生员工须提前10分钟集合完毕,7:30准时开始。举行升国旗活动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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