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18〕19号)的精神和要求,为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保卫部门须大力整治校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消除校内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湖光校区环校车的监管,致力营造安全、快捷、方便的校内交通环境。各单位(部门)要教育师生外出时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同乡会包车活动。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保卫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损坏、丢失器材的补充工作,保证在应急时所有设施、器材都能正常发挥作用,切实提升“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能力。保卫部门须加大对后山的巡查力度,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及时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三、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广东海洋大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制度。后勤部门须重点对食堂、纯净水厂及校内商铺等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严防各类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各单位(部门)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负责同志出差、出访、休假等事项报批报备制度,做好值班安排,保证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保卫部门及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及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