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三)端午节:6月9日-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6月10日(星期五)的课。
二、相关要求
(一)放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
(二)放假期间,保卫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假期。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