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我校办学条件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我校高基统计报表和教育基础数据库的上报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表分工
(一)7个重要办学条件数据的填报工作安排
1.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成教生的数据分别由研究生处、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并要及时更新学生学籍管理平台的信息。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与教务处要做好普通本科2016级新生数据的交接工作。
教育部已发布新修订的《学校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相关单位(部门)要在统计分专业学生人数时参照新的专业目录执行。
2.要及时更新学校的教职工信息。教职工(不含非编合同制人员)数据由人事处负责填报,专任教师数据由人事处、中歌艺术学院分别填报;外聘教师数据由各单位(部门)分别填报。
3.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数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填报,同时要抓紧做好该项指标的信息更新工作。
4.图书数据、图书馆的数字资源量由图书馆负责填报,并要及时更新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的信息。
5.今年教育部修订了普通专科生录取来源情况、招生来源情况、华侨、教工住宅、数字资源量、数据库、电子图书等多项指标。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统计指标的内涵,充分做好指标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收集和整理好原始佐证材料。
6.今年学校产权及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部分的各项指标(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与行政用房、图书、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等)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幅超过10%的,须提交有效证明、凭证及相应的数据核查结果说明;与去年同期比较有所减少的,亦要提交相应的数据核查结果说明。
(二)其他指标的填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二、需要填报的报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请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如实进行补充完善,要准确反映我校办学条件的现时状态及过去一年的变化情况。
三、若有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协助填报的任务,由任务承担单位协调。
四、各单位(部门)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报表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报送到校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行政楼224室),同时发电子文档到13828292802@163.com。
五、若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朱伟雄,电话:2383266、13828292802。
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