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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写作要求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5-21 17:39浏览次数:

 报告是机关单位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是最常见、使用最多的公文之一。
    一、标题
    报告的标题可根据需要省略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是不能省略的。另外,报告的标题容易出毛病的是事由。有的报告标题乱而长,内容不集中,中心不突出。例如某单位给上级的一份报告《关于××××共建文明单位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的报告》,把“共建文明单位”和“爱国卫生运动”两种不同性质的事项写在一个标题当中。又如一份报告的标题《××××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政发(××)××号文件精神,积极动员群众大力开展抗旱播种保苗,保证今年农业夺取丰收的情况的报告》,这个标题长达60多个字,冗长、罗嗦,不够明确。这个标题可改为《××××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播种保苗的情况报告》。
    二、原由
    原由是开头部分,又叫导语。报告的原由是事项的依据,一般写得比较概括,但要把有关情况写清楚,说明报告的原因。
    导语提出观点,说明情况,摆明依据,为下文叙述报告事项设立前提,增强报告的说服力和逻辑力量。
    三、报告的事项
    报告的事项是正文的主体,也是报告的核心,是向上级机关报告的具体内容。在写作时,要抓住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有层次有条理地展开,用最准确、最简洁的语言,把报告的事项写出来。重要的详写,次要的略写,有点有面,点面结合,这样才能增加报告的说服力。
    四、报告的结尾
    一般报告结尾都有提出要求的习惯用语,根据报告的不同内容使用不同的习惯用语。如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执行”,“专此报告”,“请审阅”,“请批示”,等等。
    报告属陈述性文件,或汇报工作,或反映情况,或提出建议,或答复上级的有关询问。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能夹带请示事项。有时需要上级机关解决一些问题,便应该另外用“请示”行文,这样,才能做到一文一事,专文专用,不要请示、报告不分,更不能出现“请示报告”的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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