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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学校工作要点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9-23 11:56浏览次数:

2014年,是学校深化改革之年,是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质量30条”、“协同创新”、“南海战略”三大行动计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目标。
 
一、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创新强校工程
 
1.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牢固树立改革推动发展、发展倒逼改革的辩证统一理念,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和对接上级的有关改革精神,加强对综合改革的统筹谋划。注重各项改革、改革的各个环节的相互促进、协同配合和整体推进,着力破解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改革为总抓手,加快大学章程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协同机制创新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方案,深化学校综合改革。重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协同创新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人才引育机制改革、资源共享机制改革和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凝聚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党委办、校长办、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水产学院、经管学院)
 
2.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强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与发展定位,制定我校创新强校总体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学校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内容与目标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的管理办法,制定我校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各类项目的落实。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年度有考核”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评估办法,修改完善校内的考核评估办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按照建设标准,及时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效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按期完成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各二级学院)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实施人才培养创优工程。落实卓越海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文科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支持相关专业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各具特色的“双百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及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优化第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培养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涉海学科专业就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实践教学以及教学资源配置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力争获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个、精品开放课程2门、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8项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等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教务处)
 
4.实施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工程。建立完善跨学科、跨学院共享教学资源,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紧密合作的校内协同培养人才机制。立项支持相关专业建设10个左右校企、校校、校所、校政等协同育人平台。完善与境内外知名大学建立学生交换、学分互认和授予双学位、双毕业证书的机制,推进境外协同培养。(责任单位:教务处)
 
5.实施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完善工程。完善学校宏观指导、学院组织领导、各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管理、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开展学院教学状态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课堂和实践教学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教学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单位:教务处)
 
6.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立项100项以上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个创业训练项目、10个左右创业实践项目。完善项目资助体系,支持学生结合专业开展课外科技创新、学科专业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与湛江市政府合作建立“湛江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创新基地”。(责任单位:教务处、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7.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构建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首届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培养工作。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全程质量监控。努力探索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改革。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导师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做好硕士推免生申报准备工作。开设“本科生暑假学校”,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责任单位:研究生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深化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发展水平
 
8. 加强学科统筹建设。进一步优化学科总体布局,重点优化学科组织和管理模式。探索跨学科交叉、跨体制融合、跨单位合作的途径,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学科团队和评聘机制,突出机制创新在学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鼓励校内学科交叉、鼓励资源共享,搭建学科协作平台。(责任单位: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
 
9.实施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落实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做精做优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3个博士点一级学科,做强做优畜牧学、作物学、机械工程学科群和以海洋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的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群。做好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校级重点学科验收和新一轮的遴选工作。制订《广东海洋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明确学科负责人的责权,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学科分类建设与评价机制。建立动态监测指标,择优加大对建设绩效显著学科的支持。(责任单位:研究生处)
 
10.实施学位点建设项目计划。认真配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做好学位点评估和优化工作。扎实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做好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和建设工作。培育船舶与海洋工程、公共管理、法律、风景园林、翻译、软件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点。(责任单位:研究生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四、全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1. 实施高校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集中力量推进包括南海经济动物健康养殖、南海渔业资源养护与开发、珍珠养殖与加工技术、海洋环境灾害预警、南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文化、海洋经济与管理、热带作物生产关键技术等10个校内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力争有1个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列入全省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规划。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成功申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工程中心1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平台1个。加强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雷州文化研究基地、海洋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等重要文科科研平台的建设,力争新增1个省(部)级文科研究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处)
 
12.做好国家基金和重大项目的策划与申报。大力实施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参与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完成“南海战略”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凝练包括南海经济动物工程化养殖工程、海洋气候环境变化监测与预警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碳汇工程等方面(领域)8个项目申报书,争取有较大的突破。力争在国家基金、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等有新的突破,实现到账科研经费较去年增长10%。(责任单位:科技处)
 
13.实施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加大科研成果整合力度,努力培育特色鲜明、显示度高的重大科研成果。落实好“质量30条”行动计划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力争实现“发表三大索引论文135篇、出版著作8部、授权专利40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科技处)
 
14.完善科研管理机制。推进科研管理机制完善项目的实施,组织修订《广东海洋大学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广东海洋大学项目配套经费实施细则》等管理文件。深化科研评价体制改革,提高科研的竞争性,营造更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科技处)
 
15.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深化校地合作,落实湛江市学青岛推崛起行动方案,支持湛江特色水海产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争以我校为主要技术依托单位,筹建广东海洋研究院以及建设南方主要水产品种保育基地;争取设立“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科技专项,推动湛江乃至粤桂琼海洋水产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广东与东盟农业、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海南、广西两省相关领域的合作,扩大我校在南中国海区域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科技实体作用,不断提高科研成果应用转化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处)
 
五、实施强师工程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6.实施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对接学科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引育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拔尖人才资源储备与遴选机制。重点实施“拔尖人才岗位计划”,力争全年重点引进和培养1名以上领军学者、4名以上杰出青年学者、3名以上讲座教授、7名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培养3名以上省级特色专业首席教师(精品课程、研究生示范课程负责人);培养珠江学者、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特支人才各1名以上。(责任单位:人事处、研究生处、教务处)
 
17.重视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继续采取鼓励教师进修、交流、访学、提升学历等多种形式,拓宽教师学术视野,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力争全年选派20名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单位深造;建立1个境外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基地,并选派2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赴境外基地参加实训;新增45名左右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其中省级以上培养对象8名)。(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8.加强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创新人才组织机制,集聚核心创新资源,强化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构筑人才新高地。重点实施“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力争全年首次完成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培育省级教学团队、科研创新团队各1个,培育校级教学团队、科研创新团队各4个。(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
 
19.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加大聘期考核力度,完善进出机制,建立竞聘良性机制,做好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准备工作。完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评价杠杆作用。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处)
 
六、拓展素质教育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实施学风建设项目。组织学风建设大讨论,加强学生职业理想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创建学生学风建设网,落实二级学院学生学风建设考评体系,扎实推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大幅提高毕业生考研率。(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教务处)
 
21.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政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发挥共青团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成长服务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思政部)
 
22. 实施就业质量提升计划。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落实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发布《201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研究生处)
 
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聚各种办学资源
 
23.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外事工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积极参加省政府“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努力参与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平台工作,搭建国际化信息交流与教学科研平台。拓展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加大交换生、交流生派出力度。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确保30名主修轮机工程专业的孟加拉国留学生班顺利入学。完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机制。召开学校外事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对外联络处)
 
24. 深化省部共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海洋局、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对学校重点学科、高层次科研平台、高端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校长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
 
25. 筹备80周年校庆。成立广东海洋大学8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庆筹备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各项筹备工作。(责任单位:校长办、党委办、校友办)
 
26.推进校友会和董事会工作。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机制,推进各地校友分会的建设。努力开发校友资源,争取获批“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凝聚学校发展力量。(责任单位:校友办、校长办)
 
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27.加强校园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主校区第二教学楼、简易体育场改造工程以及海滨校区学生公寓外电改造、图书馆装修、网球场等项目建设,确保今年秋新生入学时投入使用。强力推进第十三期学生公寓工程建设,争取今年6月完成工程招标与开工建设,确保2015年秋新生入学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海科楼项目建设工作,争取今年秋能完成工程招标与开工建设。启动第十四期学生公寓立项建设工作,确保该工程在2016年秋竣工与投入使用。推进园岭路校区建设规划的设计与报批工作,适时启动园岭路校区教工过渡房的建设工程。推进海洋广场第三期建设工程、雕塑设计建设工程与校史馆装修工程,确保明年校庆前建成与投入使用。完成第三教学楼实验剧场天面钢结构维修、分析测试中心二期装修工程。推进第二教学楼航海实验楼的装修工程;启动航海动力实验室建设工程。强力推进海滨校区学生公寓、教室的维修改造、供电线路改造与加装电热水器等维修工程,确保今年秋新生入学前完成。推进主校区绿化喷淋系统的建设。(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28. 推进数字海大建设。落实“十二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目标,推进数字化校园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引进MOOC资源等网络教学资源,提升数字资源利用率和教学质量。建设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加快电子校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教育信息中心)
 
29.优化财务资产管理。贯彻落实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步骤推进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和支出责任。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网上预约”报账业务,搭建网上缴费、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结算)等信息系统。推进办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探索建立有偿使用资源配置的机制,推动以公有房产、设备设施等为重点的资源配置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机制,促进办学资源共享。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力争分步完成主校区西区251亩土地的办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与采购制度,切实提高招标与采购的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
 
30.深化产业后勤改革。进一步深化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推进校办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健全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业办、后勤管理处)
 
31.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加强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环节审计,确保学校经济活动健康运行。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独立核算单位的审计监管。争取完成第十二期学生公寓、综合馆基建工程结算项目的审计。(责任单位:审计处)
 
32.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启动主校区大门门禁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校园技防建设三期工程。做好保密、信访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党委办、计生办)
 
33.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全力推进后勤管理机制改革与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继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确保学校通过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评审和认证、广东省创建节能型示范高校专家评估和验收。加大对饮食、环境卫生、校园绿化、交通运行的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师生医保及公共医疗卫生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实体、校医院)
 
34.做好其他方面工作。加强船员教育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图书、学报、档案、博物馆、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人防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档案馆、水生博物馆、武装部)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5.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后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组织部、党委办、校长办)
 
3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党建育人项目、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的落实。认真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责任单位:组织部)
 
37. 实施干部能力提升与作风建设项目。继续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干部专题培训、干部选派学习、干部境外培训、干部挂职锻炼。深入学习贯彻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履职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师生员工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学校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大学转型升级提供组织保证。(责任单位:组织部)
 
38.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成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启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提高干部作风建设实效。加大对“三大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工作有效实施。(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39.实施校园文化繁荣工程。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项目、文化精品培育项目、校园文化景观项目、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的建设,全面提升校园文化水平。(责任单位:工会、宣传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团委)
 
40.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开展新一轮办学思想大讨论。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学校形象。(责任单位:宣传部)
 
    41.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依法治校,进一步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发挥民主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做好工会、妇委会、关工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办、校长办、工会、妇委会、关工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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