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总目标,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推进依法治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抓好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落实校院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与网络思政平台有机融合的网络党建新平台,开创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加强党校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教育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规定,修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继续做好干部调训和干部挂职锻炼选派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
4.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推进宣传思想工作的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完善校党委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体系建设。加强课堂、教材、论坛、网络、党团组织等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讲好海大故事。(责任单位: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技产业等重点领域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廉洁意识,打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6.加强统战群团等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和党外人士的积极作用。召开四届二次“两代会”,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与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工会职能,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办实事。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心、支持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群众组织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老同志,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办、校长办、工会、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关工委)
二、坚持教育改革创新,注入发展动力活力
7.制定实施“十三五”规划。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明确学校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组织开展规划发布后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
8.持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遵循“问题导向、系统设计、协同推进、动态调整”的基本思路,以推动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为目标,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重点,以优化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实施创新机制为关键,以完善动态反馈纠偏机制为保障,深化内部治理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办学资源优化配置、大学文化传承创新等六大重要领域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国内高校+国外高校+企业”办学模式,加快推进与国内外知名院校、深圳华昱机构合作办学事宜。(责任单位:党委办、校长办、规划与法规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
9.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教师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教师第二个聘期的聘任标准和条件要求,完善教师聘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成首个聘期的考核和第二个聘期的聘任工作。制定学校副教授评审条件实施细则。完成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作。调整完善校内酬金分配方案,使校内酬金分配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责任单位:人事处)
10.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科研评价管理体系,改革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方式,促进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和产业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责任单位:科技处、人事处、教务处)
11.深化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全力推进落实水产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两个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方案(2015-2018年),确保完成全面启动、中期小结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力争在一系列改革中取得新突破,发挥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引领二级学院的改革发展。(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水产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12.深化学生工作机制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工作目标,以思想引领工程、阵地建设工程、英才培育工程、学风创优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就业创业工程、身心和谐工程、奖助育人工程、队伍提升工程等九大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学生工作从管理机制向育人机制转变,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品牌化水平。(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13.深入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加快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加强对“创新强校工程”的组织领导、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全面完成“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目标和工作任务,力争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考评得分在全省博士高校中排名再次晋位。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与奖励工作。(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各二级学院)
三、践行立德树人使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4.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以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为重点,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工程。继续采取鼓励教师进修、交流、访学、提升学历等多种形式,拓宽教师学术视野,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派20名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深造,资助3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选派2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访问;遴选10名青年骨干教师为“海大优青”培养对象;新增45名左右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其中省级以上8名。(责任单位:人事处、教育信息中心、对外联络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师责任意识教育,注重师德师风激励,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完善师德师风保障机制,增强教师事业心与责任感。加强教师学术道德、学术诚信教育,健全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责任单位: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宣传部)
16.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六课堂”(即理论教学、课程实践、创新实践、专业实习、海外研修、网络教学六类课堂)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双学位、辅修专业”跨学科培养人才机制,完善“双百工程”教学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卓越海洋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争取再建设1-2个省级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发挥实验区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和承办地方高校、涉海高校教学联盟活动,推动联盟成员学校在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互派、课程互选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教务处)
17.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建立“校、省、国家级”三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机制,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一本”专业建设。适应广东省2016年起本科二A和二B录取批次合并的招生政策调整变化,提升二本专业内涵建设水平。重点支持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的课程资源建设。探索基于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的教学新机制,支持教师开展基于“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加强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
18.创建优质教育教学平台。推进“慕课”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平台、基于网络的试题库建设及管理平台、基于学分制的综合教务系统管理平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建设。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培育工程”、“公共课程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培育优秀教学团队。新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践教学基地4个,力争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各1个。拓展协同育人平台,加大人才协同培养的力度。(责任单位: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教学部)
19.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学分制管理机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办好大学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办好“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加快推进霞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积极参与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教学事故、教学差错的界定及处理办法》《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开展院系教学工作及专业、课程评估。组织第八届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编制发布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扩大继续教育规模,提高成人教育质量。加强对寸金学院教学指导和管理。加强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体系换证审核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寸金学院、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
21.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成立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正式启动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
22.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落实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优秀研究生培育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计划和优质生源培植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深化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协同开展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办好环北部湾高校研究生海洋论坛。(责任单位:研究生处)
23.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深入推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生奖助政策。全面引进“易班”,加强网络思政建设。加快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成电子迎新与离校系统、学生事务管理系统。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和关注学校发展。(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
2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实施大学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进一步凝练和培育大学精神,打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充实校园物质环境文化内涵,浓厚校园人文氛围,提高学校文化软实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丰富“八大文化”景观的人文内涵,发挥校园环境文化的熏陶力,增强师生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发挥学校东盟研究院的作用,加强“海上丝绸之路”的文化研究和宣传,促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文化认同。深入开展“立志、博学、修身、报国”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实施“海之魂”思想引领行动、“海之本”强体计划、“海之帆”起航计划、“海之韵”博雅计划、“海之翼”展翅计划、“海之子”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
25.做好招生与就业工作。争取省招生部门支持,增加“一本”招生专业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积极申报广东省2016年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粤东西北就业,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处、学生处)
四、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26.优化调整院系设置与学科专业布局。对现有院系、学科专业、研究机构等进行全面优化调整,强化海洋水产特色,引领多学科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与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相适应的党务、行政、学术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人事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校长办)
27.落实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实施学科水平攀峰计划,重点发展海洋水产类核心学科群,加快发展涉海学科方向(领域),协调发展其他学科,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完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海洋类学科体系。对照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启动学科建设水平评估,并根据学科建设的绩效进行资源配置。精心组织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3个学科参加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努力实现建设预期目标。做好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新一轮硕士学位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调整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二级学术组织机构的建设。(责任单位:研究生处、科技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8.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坚持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首位,全面落实“南海学者”培养与引进计划、拔尖人才引进计划、教学科研团队引育计划、教学和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团队引育计划,采取更加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加大优秀学科团队建设和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力度,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年轻拔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全力推进特色优势学科尤其是博士点授权学科创新团队的建设。努力完成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博士比例占新引进人员总数超过60%。(责任单位:人事处)
29. 完成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度任务。认真落实2个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围绕建设目标和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研究生处、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
30.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力争在数量、质量和获准率上有新突破。做好项目培育和储备工作,力争在重大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突破南海深远海渔业资源监测与评估技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开发与利用技术、海洋环境灾害预警与生态修复技术等一批产业升级关键技术,在海洋生物医药、渔业资源、海洋环境、振兴南珠、良种培育、健康养殖等特色优势方向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建设海洋高端智库,在南海海洋权益维护、海上丝绸之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东盟合作共赢战略等方面,为政府提供咨询决策服务。加快推进与深圳市大鹏新区共建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主动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处、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
31.实施平台建设跃升计划。推动现有基地平台开展高质量的协同创新和合作研究。整合全校资源,建设大型仪器智能化共享平台。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国家级平台取得突破。继续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2.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打造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完善国际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争取与中央昆士兰大学在澳大利亚凯恩斯市合作创办孔子学院。启动师生海外研修计划,完成教师境外教学技能培训项目、中长期访问学者项目、学生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等年度任务。加强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推动“项目-人才-平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建立招收留学生激励机制,完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加快留学生教育步伐。(责任单位:对外联络处)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提高保障管理水平
33.加快推进依法治校。继续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落实教育部《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制定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普法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后续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依章管理、依章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校长办)
34.积极开展校友联络工作。完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各领域校友分会建设工作。完善校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发挥校友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加强与相关地方校友会的联系,跟踪落实校友捐建的“东山望海”等5个校园景观的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校友办)
35.加快校园基本建设步伐。完成航海学院实验室装修和附属工程等一系列工程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确保海科楼年内开工建设,争取完成园岭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湖光校区总体规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启动园岭校区的人才周转公寓及附属工程立项申报工作。抓紧推进第十四期学生公寓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年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目标。加快推进霞山校区第三实验楼、西一栋和海滨校区4号楼改造为教师周转房工作,力争今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继续推进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和湖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项目,确保通过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启动将湖光校区西区简易运动场改造为标准运动场建设工程。强力推进湖光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改造工程,确保今年秋季新生入学投入使用。启动并完成档案馆装修工程。努力解决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36.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数字校园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以强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丰富图书档案馆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图书档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水生博物馆在海洋科普教育和校史馆校史校情教育中的作用。(责任单位:教育信息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档案馆水生博物馆)
37.推进办学资源优化配置。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办公用房、教师周转房及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加强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公共实验平台建设与共建共享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做好湖光校区西区69亩土地和东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土地的办证工作。加强和改进物资设备、基建、维修工程采购招标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东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招标与采购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8.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通报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科研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的管理。试行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完善“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机制。(责任单位:财务处)
39.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环节审计力度,保障学校经济活动健康运行。着力开展对2013-2014年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对网厂、教育信息中心校园卡管理部等2012-2015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审计处)
40.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第三批学生公寓空调安装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后勤工作规范,促进学校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节能减排、学生公寓、医疗保健等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管理转变,逐步构建具有海大特色的“效率后勤”、“平安后勤”、“智慧后勤”和“文化后勤”。(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41.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依法整治、强化校园反恐防范工作。加强外籍师生管理,完善外事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的预警研判,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成校园第四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协调有关单位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继续抓好大学生征兵、军训、以及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武装部)、党委办、校长办、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