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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校工作要点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7-04-24 11:58浏览次数:

2017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总目标,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开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以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
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切实把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修订完善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校级党委中心组示范引领,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联动的理论学习机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理论武装水平,找准工作结合点,谋求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宣传部、二级党组织)
        2.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党要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创新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抓好教师党支部建设,切实增强院系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建立网络党建新平台,与“易班”网有机融合,开创学生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实现年内帮扶对象麻章区太平镇南夏村贫困户脱贫率达80%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部)
        3.切实做好干部工作。完善干部选任管理有关制度,修订《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科学设置党政管理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后勤机构以及教学系的设置及岗位职数。(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4.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持续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课堂、教材、论坛、网络、党团组织等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校党委书记、校长和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校园文化活动内涵建设和品牌培育,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景观建设,打造海洋文化内涵丰富、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人文校园。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专兼职干部、学生记者队伍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治素质、理论修养、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讲好海大故事,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学校美誉度。(责任单位:宣传部、二级党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
        5.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学校二级纪检组织机构建设和监督责任传递。推进纪委“三转”工作,认真清理清退由纪委部门牵头或参与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工作事项,集中精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正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管住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协助党委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管理工作规程,完善相互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纪委办)
        6.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思想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务必压紧压实、问题务必整改到位”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全力解决好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责任单位: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7.加强统战、群团、离退休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作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工会、共青团、学生组织的改革创新。制定实施共青团改革方案。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师生权益,服务师生发展。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职能,继续做好党务、校务、信息公开,推进民主管理进程。继续做好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关工委”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正能量。(责任单位:统战部、工会、团委、党委办、校长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关工委)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综合改革
        8.抓好“十三五”规划的宣贯落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广东海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出台落实规划任务分解及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完成二级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学校、学院、学科完整的发展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过程管理。(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
        9.抓好“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编制发布并启动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7-2020年建设规划》。做好2016-2017学年“创新强校工程”的省级考评工作。加强对“创新强校工程”的组织领导、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确保完成“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10.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基于学分制管理的综合教务系统。启动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推动完全学分制改革落地生根。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卓越农林、海洋、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为载体,支持相关专业探索建立卓越应用型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开展“双百工程”拔尖创新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辅修专业、双学位”跨学科培养人才机制。(责任单位:教务处)
        11.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教师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完成教职工首个聘期岗位考核工作。制定《广东海洋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完成第二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深化职称评聘改革,修订完善学校的职称评审细则,促进教师职业健康发展。深化学校绩效工资改革,调整校内酬金分配调整方案,印发《广东海洋大学规范津贴补贴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校内酬金和津(补)贴发放。(责任单位:人事处)
        12.深化科技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类型学科、科研载体、科技人员、科研成果的分类评价机制,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重点,构建开放多元的科研考核评价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制定实施《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最新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等。(责任单位:科技处)
        13.继续推进后勤管理制度改革。逐步稳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落实《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高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学校水电管理办法,推进资源节约型校园建设。制定后勤维修改造非招标项目发包管理办法。配合学分制改革,推动学生公寓管理向物业管理职能和学生管理职能相对分离的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
        14.继续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进落实水产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三个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方案(2015-2018年),对三个试点学院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整改,加大综合改革工作力度,推广改革成熟做法,扩大试点学院示范效应,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水产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

        三、以立德树人为使命,着力提升教育质量
        15.以最佳状态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严格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把握审核评估关键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校内外专家模拟评估、校外专家预评估工作,全力以赴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和正式评估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助:其他单位、部门)
        16.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统筹学科基础、师资、实验实习教学条件、生源及就业情况,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立项支持专业核心课程、优势学科特色专业慕课、就业创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引进与利用通识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在线教学中心,支持教师开展基于“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按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教材管理规定,做好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
        17.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修订完善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处理办法、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出台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教师教学激励办法。组织第九届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研教改论文(案例)、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工作。编制发布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继续加强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体系换证审核工作。承办好2017年亚洲航海学会年会。(责任单位:教务处、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航海学院)
        18.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海洋大学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作方案(2016-2018年)》,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专题培训+综合实践”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申报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学校。着力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积极支持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19.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计划,构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培养机制,激励研究生不断取得高质量成果。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将研究生培养质量纳入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新一轮博(硕)士生导师评审、复查工作。开设研究生学风建设与学术诚信教育专题课程。加强培养过程监控与管理,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研究生处)
        20.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责任和举措,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牢固树立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坚持严谨治学、从严执教,切实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开展师德主题建设月、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在全校教师中营造比、学、赶、超和争做“四有好教师”的良好氛围。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责任单位: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
        2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环境”的育人新格局。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易班”的建设,牢固占据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的制高点。编制辅导员队伍“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好新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分档设置等政策,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有效兜底解决学生上学费用问题。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成电子迎新与离校系统、学生事务管理系统。以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为主线,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深入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办好第二届校园开放日活动。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合作,开展“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走进广东海洋大学”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校长办)
        22.抓好招生与就业工作。争取省招生部门支持,进一步扩大“一本”招生专业范围。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城乡基层就业空间,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中小企业就业。精心承办广东省2018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粤西专场)。完善毕业生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和移动终端上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精准度。(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处、学生处)

        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23.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做好新一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和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完成3个博士点评估及目录外二级学科点的自主设置。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努力提高学位点建设质量。继续整合学科资源,强化办学特色,理顺学科管理体制,努力构建“高水平重点学科、高端创新平台、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团队、高素质创新人才、高水准国际交流合作”五位一体的学科建设运行机制,着力重点发展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加快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1个特色一级学科,支持发展自主设置的一批涉海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加快构建“3+1+N”大海洋学科体系,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带动其他学科协调发展,促进学科整体实力的提升。(责任单位:研究生处)
        24.加快高水平大学重点项目建设。聚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将项目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学院、学科、团队和年度。加大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经费统筹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以岗位绩效和成果绩效为核心的奖励激励与约束机制,印发实施《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专项绩效奖励办法》,确保“水产”“海洋科学”两个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通过中期检查验收。(责任单位:研究生处、人事处、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
        25.加强科研创新与管理工作。对科研经费和科研管理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促进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做好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服务与跟踪工作,确保各类国家级项目申报数较去年有较大增幅,力争科研到账经费较去年有所增长。继续推进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的建设。推进政产学研工作,主动融入北部湾城市群、经济区建设,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智库建设,积极参与湖光科技创新区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争取在冲击国家级科技奖项上取得较大的进展。(责任单位:科技处)
        26.实施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及科技前沿领域,立足特色学科领域,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2-3个,争取实现国家级科研平台“零”的突破。借鉴当前我国高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支持,力争海洋综合调查船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责任单位:科技处)
        27.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南海学者计划”,遴选首批南海领军学者、南海杰出学者和南海青年学者。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努力完成引进高层人才200人的任务,其中引进拔尖人才10名以上,博士比例占新引进人员总数超过60%。加强现有人才培养,选派20名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深造,资助3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选派2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访问。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责任单位: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8.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快实施“课程国际化培育计划”“科研国际化培育计划”“师资队伍国际化培育计划”“学生国际化培育计划”和“国际化办学条件培育计划”。引进国(境)外网络课程1门;新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个;召开国际学术会议1次;提高国(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教师数量与比例;新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增加1-2个;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生与硕士生、博士生专业数量,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1个,博士专业1个;来华留学生人数,2017年达到50人,其中学历生人数15人。推进境内外高校协同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境外知名大学开展“3+1”和“2+2”等联合培养模式。推进与台湾海洋大学今年商定开展的本科交换生项目、研究生交换生项目、专业教师中短期交流项目、教师培训项目、联合科研项目、本科3+1联合培养项目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以创新管理为抓手,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29.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完善重大决策议事规则。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意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逐步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正当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后续建设,做好接受省教育厅对我校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情况复查准备工作。(责任单位:规划与法规处、党委办、校长办)
        30.继续加强校友工作。按照“大协调、大整合、大服务”校友工作新思路,深入推进各地方校友之间、各行业广大校友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校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发挥校友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成立广东海洋大学校友总会校友企业家联合会。邀请知名校友返校参加“校友有约”“创业论坛”等活动。启动校友导师计划,聘请校友业界精英担任校友导师,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争取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提升校友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校友办)
        31.加快校园基本建设。强力推进第十四期学生公寓、海科楼两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力争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和湖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项目的省发改委立项审批、施工图设计、报建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完成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规划调整、园岭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批工作。推进湖光校区西区简易运动场、东区运动场改造及淡水养殖实习基地二期、档案馆新馆、南三海水养殖场、霞山校区幼儿园改造、生物技术中心玻璃温室等项目的建设,争取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推进海滨校区教师周转房建设,争取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加强竣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争取完成海滨校区学生食堂工程、第三教学楼实验剧场装修工程、淡水养殖实习基地一期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核。积极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报高校基本建设专项补助和困难补助。努力解决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基建处)
        32.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构建结构完整、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稳定高效、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图书馆智能化建设,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加强水生生物博物馆、档案馆、校史馆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报的学术质量和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教育信息中心、水生生物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
        33.优化办学资源配置。科学编制校内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加强办公用房、教师周转房及仪器设备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实验教学平台和大型仪器智能化共享平台建设,新增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初步建成局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着力解决湖光校区西区70亩土地征地问题。实施《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促进招标与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规定,认真做好所有到期商铺(场所)的对外公开招标租赁工作。健全经济目标责任制,适应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停招的变化,修订继续教育改革方案。推进校办企业改革,提升校办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业办)
        34.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对财务决算、经济责任、基建工程、高水平大学项目、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离任干部审计工作。着力开展对2013-2015年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对湛江海洋大学珍珠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公共物业保洁服务部2013-2016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审计处)
        35.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借鉴社会行业服务规范和先进高校管理经验,推动后勤行业化管理进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健全后勤实体监督机制,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水电、交通、维修、宿管、保洁等服务。完善公共卫生事故预防机制,做好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36.扎实推进民生民心工程。完成2016届毕业生公寓修缮工作。通过挖潜增设学生公寓临时床位,确保2017级新生入住需要。完成第二批学生公寓空调安装工作。完成对湖光、海滨两校区原采用电热水器等供应热水的学生公寓实施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系统改造。完成霞山校区北院临时停车场、湖光校区主楼多功能厅外停车场的建设。完成湖光校区海洋广场东西走向通道扩建工作。继续推进教职工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完成湖光校区西区供水主干管道改造工作,统筹推进海滨、霞山校区二次加压自动供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广大师生的正常用水需求。开展对特困户、重病住院职工和老党员的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工会、组织部、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37.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抵御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工作,确保校园政治稳定。认真做好涉外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平安广东”规划部署,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探索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做好国内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和政治敏感日的预警研判,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校园第四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和“禁毒”等主题安全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大学生征兵、军训、保密、信访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武装部、党委办、校长办、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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