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广东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管党,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新征程。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宣讲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学校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及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各二级党组织学习中心组辐射带动、基层党支部(扩大)学习整体覆盖的三级联动学习模式,深化学习教育、宣传阐释,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凝聚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和习近平教育思想“五进”工作。推动大学生红色理论社团研习十九大,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生心中深深扎根。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师生增强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由叶春海、向献兵、彭权群牵头,宣传部主办,党委办、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及二级党组织参与)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教育部《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广东省公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书记项目”为抓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二级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标准。进一步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感召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支部风采展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活动,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着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全部贫困户脱贫任务。
(由叶春海、向献兵同志牵头,组织部主办,二级党组织参与)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任管理制度,修订《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从严管理中层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打造一支敢担当、能力强、作风正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调整优化党政管理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后勤机构以及教学系的设置和岗位职数。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组织部、人事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党组织参与)
4.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全方位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护城河”和“防火墙”。落实广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和通报机制。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深化思政课“供给侧”改革,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继续实施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上好思政“第一课”和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推进校园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对外宣传,不断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由向献兵、彭权群同志牵头,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二级党组织参与)
5.推进大学文化繁荣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学校文化创新发展纲要。落实学校创建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大学精神工程、立德树人工程、师德师风工程、学术文化工程、海洋社科工程、艺术体育工程、校友文化工程、环境平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制度文化工程等10项文化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与高水平海洋大学相匹配大学文化,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大力弘扬和传承“广学明德、海纳厚为”的校训精神和学校优良传统,进一步凝练大学文化精神。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宣传部主办,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
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压实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重要领域的再检查再监督的针对性。推进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切实提升行政监察效能。继续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加强纪委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审查工作。完成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制定实施《广东海洋大学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广东海洋大学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
(由彭权群同志牵头,纪委办主办,二级党组织、纪委参与)
7.进一步做好统战群团等工作。加强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妇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开好四届四次“双代会”。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由叶春海、向献兵、彭权群同志牵头,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主办,校长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关工委及二级工会、团委等组织参与)
二、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
8.全力抓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制定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审核评估整改动员会暨全校教学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通过省教育厅审核评估整改核查。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评建办主办,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9.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新工科”“新农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相关专业深化卓越农林、海洋、工程师人才培养改革,促进省级以上特色示范专业设立卓越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按照“新工科”理念建设和改造传统工科专业,支持1-2个学院与大型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依托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继续实施“双百工程”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辅修专业、双学位”跨学科培养人才机制和管理办法,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与境内外高校协同培养模式改革。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10.继续推进学分制改革。健全学分制管理方式,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建立基于学分制管理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制订与学分制相适应的选课、排课、排考、学分转换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办法,完善学籍管理流程和程序。建立基于学分制改革的课程学业评价体系。修订《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广东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新政策。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11.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启动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前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优化现有专业课程设置,增加涉海课程,促进专业靠海发展。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申报各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制定专业认证工作意见,编制基于专业认证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支持2-3个专业启动专业认证工作。强化课程建设,重点立项支持建设一批海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核心课程,支持省级特色示范专业建设一批专业核心课程。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支持教师利用平台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和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12.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积极开设《批创思维导论》和《创新思维训练》两门课程,加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完善各类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专业建设项目评选与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做好“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的建设工作。积极创建“湛江市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主办,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13.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环节的教学管理。开展新一轮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制定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完善教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编制发布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加大对航海质量体系管理力度,修订升级航海质量体系文件,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务处、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14.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主动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建设一批有品牌、有影响力的行业企业实践基地,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力度。扎实开展研究生课程改革,建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开展优秀教学案例的评选,推进各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研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支持。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举办研究生创新论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开展新一轮硕士生导师评审、复查以及规范校外硕士生导师管理工作。选派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师型”导师队伍。加大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力度,选派在读研究生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着力培养研究生形成全球化视野与思维模式。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研究生处主办,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
15.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出台《广东海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广东海洋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广东海洋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工作办法》。开展“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继续加强“易班”的建设。以推动学生考研为抓手,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完善学院学风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大力做好精准资助,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开展“助学、筑梦、铸人”活动。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确保“第二课堂成绩单”、基于“青年之声”平台维护学生权益、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办好“与信仰对话”名家报告进校园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及第三届校园开放日活动。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
(由彭权群同志牵头,学生处、校团委主办,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长办及二级学院参与)
16.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积极探讨应对广东高考改革“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新政的措施和办法,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生源质量。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办好广东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粤西专场)。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优化就业精准服务。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由彭权群同志牵头,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学生处、研究生处及二级学院参与)
三、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17.落实“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我校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具体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创新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的机制,利用合作高校的学科、师资、科研优势,采取共建学科、育人、创新平台等方式带动自身水平的提高。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治理改革和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构建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的资源分配机制,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叶春海、刘东超、高秀梅同志牵头,规划与法规处、研究生处主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二级学院参与)
18.抓牢学科建设。落实《广东海洋大学“3+1+N”大海洋学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科整体实力的提升。开展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验收和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加强对新增的海洋技术、水生动物医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机械工程、工商管理、风景园林、法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工作。做好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学科(作物学、畜牧学、机械工程、应用经济学等)和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学位点)培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等)的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做好艺术硕士专项评估工作,提高学位点建设质量。召开基于“双一流”大背景下的学校学科建设研讨会。承办全国水产渔业学科发展协作网第二届学术交流会。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研究生处主办,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19.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全力支持“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3个博士授权学科进一步凝练重点科研方向,开展“大项目、高平台、大成果”的“攀峰”活动。以涉海工程学科为重点培育,积极推进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实力企业协同创新,集中“攻强补短”,力争在海洋工程特色领域、科研平台共建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以涉海人文学科为综合支撑,借助“广东海洋科技创新联盟”的省级平台集聚和扩散效应,力求在省内涉海领域建成有一定知名度的“海洋智库”。联合湛江市政府、涉海科研院所、高校共同申报海洋科学领域广东省实验室。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科研管理模式,探索完善学校海洋调查船使用管理模式。承办好2018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论坛及全国海洋学会2018年年会。
(由叶春海同志牵头,科技处主办,深圳研究院及二级学院参与)
20.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梳理成果知识产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广东海洋大学专利盘点报告》。加大对已有科研成果的推送力度,力争实现鉴定和报奖数量的大幅突破。主动对接地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介机构,采用市场化手段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年内完成与1-2家一线城市专业成果中介机构形成合作,猎选6-10家优质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促成3-5个学校团队和平台与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实质对接,组织参加3-4次国际科技成果交流合作会议及论坛。
(由叶春海同志牵头,科技处主办,深圳研究院及二级学院参与)
四、人才队伍建设
2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南海学者计划”、拔尖人才引进计划、教学科研团队引育计划、教学和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力争完成全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0人的目标,其中博士占比达60%以上。全力推进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涉海高端人才的引进。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深造;资助一批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选派一批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访问;遴选第二批南海学者和第三批优秀教学科研团队。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人事处主办,深圳研究院、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22.健全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建立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外聘专家(教师)津补贴和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有效激发外聘专家(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和《广东海洋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完成第二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人事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参与)
23.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光荣使命。加强师德先进宣传,开展向“感动中国2017年度人物”卢永根同志学习活动。开展师德主题建设月活动和师德征文、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教师座谈会等活动。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教师工作部主办,教务处、校工会及二级学院参与)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
24.加快教育国际化步伐。继续实施“课程国际化”“科研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学生国际化”和“国际化办学条件”5项培育计划。新引进国(境)外网络课程1-2门;新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4个;增加来校执教的国(境)外专业教师人数,提高具有国(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教师数比例;扩大留学生规模。推进与澳大利亚Flinders大学联合培养海洋资源与环境方向博士生计划。推动与台湾教育交流合作深度发展,完成招收台湾学生的报备工作。承办“第十七届亚洲海事与渔业论坛”。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25.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加强各级校友会的组织建设,成立广东海洋大学校友企业家联合会和佛山校友企业家联合会,加强各地校友企业家联合会的发展。建设广东海洋大学校友之家作为返校校友接待、交流的固定场所。启动创业兼职导师计划,聘请我校校友业界精英担任创业兼职导师。
(由向献兵同志牵头,校友办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六、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
26.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检查考核工作。加强依法治校专题网站建设。加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后续建设工作,做好接受省教育厅对我校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情况复查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管理模式。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治校”。
(由叶春海、高秀梅同志牵头,规划与法规处、校工会、党委办、校长办、继续教育学院主办,二级学院参与)
27.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推动6大类21项“放管服”重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做好学校试点学院综合改革的全面总结和推广工作。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规划与法规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28.扎实推进审计工作。严格落实省审计厅对我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加大对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基建、采购、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完成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继续教育学院2014-201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完成学校部分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学生公寓热水供应、校园网络、环校车等三项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2014-2017年采购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使用绩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由彭权群同志牵头,审计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
29.优化配置办学资源。修订《广东海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做好货物类项目经费安排、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和绩效考核、公用房调整等方面资源配置,初步建成局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重点处置资产盘亏问题,逐步完善资产管理系统。着力推进学校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开展房产证照的清理、分类、申办、补办、变更等工作。努力解决湖光校区69.47亩土地的办证、玉湛高速占用学校土地置换问题。加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评标专家评价和培训制度,提高招标与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校办企业改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避学校经营及法律纠纷风险。继续做好商铺回收、起诉及招投标工作,强化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监督管理。
(由刘东超同志牵头,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参与)
30.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全力推进湖光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完成第十四期学生公寓(二区)、海科楼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湖光校区东区运动场塑胶面层翻新改造、西区简易运动场改造、内环校道改造、淡水养殖基地值班工具房、兴农楼加建电梯、生物技术中心玻璃温室、南三海水养殖试验场、湖光校区中心机房和10#电房、海滨校区雨污分流及弱电管网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力争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做好湖光校区第二和第三实验综合楼、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体育馆主场馆装修改造等项目的立项工作。继续做好园岭校区规划报批工作。加强竣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推进解决图书馆、科技楼、霞山校区北院一期学生公寓等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市水务集团加快推进湖光校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作。在市环保局技术指导下,加快湖光校区污水处理临时设施建设。积极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报高校基本建设专项补助和困难补助。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基建处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31.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成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学工二期、宿管和人事管理等系统建设,拓展智慧校园应用空间。推进无线网络建设,争取实现学校公共场所无线全覆盖。推进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水平。加快图书馆智能化建设,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加强水生生物博物馆、档案馆、校史馆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报的学术质量和国际影响力。
(由高秀梅同志牵头,教育信息中心、图书馆、水生生物博物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主办,人事处、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
32.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扩大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开放,落实高校食堂和学生公寓行业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标准化管理。推进学生公寓家具更新、空调安装、热泵系统改造、门禁系统建设以及学生公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施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完成包括外线扩容、电房扩容及供电改造、给水管网专项改造、西五泵房扩容等水电技改项目。制定非招标项目发包管理规定。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学校的应用,实现食品安全的智慧掌控。完善公共卫生事故防控机制,做好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
(由刘东超同志牵头,后勤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主办,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
33.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突出校园反恐防暴和安全防范,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安全防控,严防校园重特大暴力恐怖、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技防建设,力争完成重点实验室视频监控和第四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全面构建“五防合一”安全防范体系。着力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行为,进一步降低校园案发率。规范校园快递管理,提高师生满意度。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控。做好校办产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积极应对舆情,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继续抓好大学生征兵、军训、保密、信访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由叶春海、彭权群同志牵头,保卫处(武装部)主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办、人事处等部门参与)